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治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我省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共设立省市县乡村5级河长7万余名,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巾帼河长”“企业河长”“河小青”等民间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转变,强化河湖管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工作,激发群众参与河湖管护热情,提高全社会爱护河湖、保护河湖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省河长制办公室决定开展开展“最美河长”“最美河管员”“最美企业河长”“最美河湖志愿者”评选宣传活动。
遴选范围及对象

遴选范围

基层河长湖长和巡河员、护河员,“巾帼河长”“企业河长”“河小青”等民间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

遴选对象
最美河长
最美河管员
最美企业河长
最美河湖志愿者
活动详情
时间安排
9月  推荐提名阶段
全省提名最美河长、最美河管员、最美企业行长、最美河湖志愿者共90名,由各市河长办负责推荐提名工作。

10月  投票遴选阶段
省河长办组织对提名人选进行网络公众投票和专家投票。

11月  宣传阶段
省河长办联合山东电视台组织颁奖活动,现场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杯。
最美河长
最美河管员
最美企业河长
最美护河志愿者